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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半月,店长针对人,不想干了辞职,递交辞职后,店长说老板规定长期工的工资待遇福利没有了,走短期工的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其他 2019-02-03 13: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只要你满足这条件之后,老板还克扣你的工资那么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以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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