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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月租了一个门面,不是和房东租的,对方也是承租人,与他共用一个店面。签订了一年协议。因对方不能提供房产证,又不肯将房东电话告诉我,导致我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合同中约定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约,退还预交5000元租金,但押金8000不退。现在我想提前解约,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请问8000元的押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另外,可以提前一个月解约,押金不退,这样的合同条款似乎不合理,是否有效?

其他 2011-09-28 15: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要求退还押金,他将不是自己的门面转租给你依法应当经过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而且系他不能提供房产证和房东的信息导致你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存在明显的过错,你还可以依法向其主张损失。
  • 合同中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进行约定.至于你情况要视案情而定,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你解除合同.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方可以就违约责任进行约定.至于你情况要视案情而定,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你解除合同.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你的问题要看对方是否也存在违反合同的情况,需分析你们之间的协议以及双方对协议的履行状况才能具体得出结论。
  • 合同是契约,契约精神在于当事人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合同约定了的就难以更改,除非合同约定违背法律规定,而你们就提前解约的事项早做好了约定,如果对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欺诈的行为的话,合同是有效的而且是必须按合同履行的
  • 合同中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进行约定.至于你情况要视案情而定,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你解除合同.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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