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学生在学校乱按电源,乱攀窗台发生的事故,有学生本人承担责任吗。学校制定了一份,学校与家长学生的安全责任书。7岁的小孩也要签字吗?谢谢。

其他 2017-03-17 22: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 法律既没有免除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对于子女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应该优先承担的该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的是一种补足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学校的要求不合理,家长可以拒签。 这样的协议即便签了也是无效协议。
  •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又明确规定,对于小学以上包括小学的学生在校发生了侵权事故,家长是不能免除监护责任的,同时根据学校的过错程序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您说的情况而言,首先家长是不免费监护责任的,同时如果学校对于本校内的电源内危险环境没有做到合理维护,合理避免的话,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