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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男方,我和女方是属于没办理结婚登记没取得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关系(现在叫什么非法同居关系吧!)也并未发生性关系,更无子女。男方在约定结婚前名下有台车辆,现在女方拥有一台正在按揭的车辆。并且结婚前约定拿去的彩礼钱现在已经购置家具共同使用中,并且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父亲名下的提供给双方使用的公租房。现因感情不合,相处不来,男方想解除关系,请问这些财产要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2-15 21: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 你好!起诉解决。
  •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的,自动分开结朿同居关系,
  • 您好,您们这种情况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使用,至于彩礼购买家具比较特殊,如果数额不大,又不导致您生活困难,原则归女方,如果数额巨大,导致您生活困难,彩礼可以适当主张返还,您们的纠纷主要是婚姻感情产生的,争议应该不大,建议好好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有必要的情况再考虑通过诉讼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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