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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5年买房一套,2018年离婚,购房合同写我一人名字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用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我为主贷人男方为共同还款人。离婚协议上注明房子为女方所有,现办理房产证不动产中心不予以办理,理由为贷款合同上有男方名字房产证不能只写我一人名字,并且我无法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男方也同意到场当面写放弃房产说明,但不动产中心仍然不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离婚 2019-02-14 1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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