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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做的是输尿管结石做手术过程中主治医生做了损伤输尿管后面经过医院商讨又向市人民医院请专家来割自己的小肠来代替输尿管手术时间早上8点到晚上11点半病人才出来住了两天一夜重症监护室病人肚子上缝了24针住了长达40多天院勉强能下床走路又发现腿脚麻木疼走不了路向医生护士反应四五天他们都说病人睡时间太长了是正常的直到后面发现病人右脚小腿肿然后做B超发现存在血栓又转市人民医院又做了一个手术医院承认存在医疗事故但是去医院打印病例单发现医院篡改过病人的病例我应该怎么办?诉讼好还是私了好?我可以赔偿多少钱?

诉讼 2019-02-17 20: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及时复印病历材料,然后封存病历材料,向当地的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如果能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一般迫于压力会和患者或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他们不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即便不属于医疗事故,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
  • 你好,你这个需要认定为医疗事故了,才能走相应的赔偿程序,不管私了,还是通过诉讼,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您好,查封病历,留存证据,如果私下协商能赔偿到位,您们可以私下协商,私下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然后诉讼维权。
  • 需要泗洪县做医疗事故鉴定再根据实际情况谈赔偿问题。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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