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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并已经起诉男方,现在两人有两个小男孩,有一台车,外面女方借的还有钱。现在女方要求离婚,孩子不要,抚养费不给,外债还让男方给。因为女方家里有个好律师,男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3-16 10: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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