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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一员工就职已有15年,劳动合同于2012年1月31日到期,现该员工在2011年9月28日提出要求改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在合同还差4个月才到期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公司想待该员工合同到期时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种做法是否有抵触劳动法,请律师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其他 2011-09-29 2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到期后再提出。
  • 【1】符合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涉及支付赔偿金的问题,需要慎重。 考虑变通的方式。
  • 你好,该员工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要求改签无固定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单位可以拒绝。但是公司想再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同意,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也就是说合同到期后这位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是不可以拒绝的,否则就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
  • 到期后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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