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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媳妇,要跟我闹离婚,她是二婚,她跟他前夫有一女儿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了,跟我结婚后,她家人把孩子给偷抢过来了,然后我就一直给养着快五年了,请问如果离婚了我是否能要孩子的这几年抚养费用

离婚 2019-02-19 22: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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