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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合,对方一直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03-04 15:4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实践中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一般标准是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法院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则是夫妻之间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情形,综合男女双方的情形来看,男女双方不存在法定认为可以离婚的情形,所以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即六个月不起诉时间过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
  • 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 去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婚姻当中,还存在小孩抚养问题,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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