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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17年6月拆迁的房子,2019年1月合同才下来的,2月份可以领钥匙,但是领钥匙前必须补交两年的供暖费。说是房子在2017年就下来了,是我们没有拿到钥匙,但是供暖必须有我们交。这个合理吗?

拆迁补偿 2019-02-21 15: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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