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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合伙人创立公司,因为经营问题导致产生债务50万。我是法定代表人,占股比例百分之44.6。我的合伙人在中途抽走公司5万3千,和第一批工程款(客户转给他19万4千,他只进账12万7千,),还有一家客户付给他12万,他也只进账3万5千。后来因为公司资金短缺。我自己又借入公司14万3千。我现在想划分债务,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2-21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当时签署了合伙协议么?对方中途抽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对方可能存在虚报债务的行为,我可以帮助您。具体建议您电话与我详细沟通
  • 要看你们是有限公司章程,如果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务,不足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公司,一般按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分担责务,先由企业财产偿债!如你的另-投资,抽逃资金(注册资本)。侵占公司的财产,他构成侵占罪!
  • 您好,中途抽资是不可以的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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