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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老人为我的外婆外公(我妈妈的父母),目前健在;2.老人有子女共计3人,1儿2女(我舅舅、我妈妈、我阿姨);3.老人的2个女儿早逝,儿子健在(我妈妈车祸过世,我阿姨因病过世,我舅舅健在);4.我妈妈过世后,我父亲已再婚,我阿姨过世后,我姨夫并未再婚。提问:老人过世后,如未立遗嘱情况下遗产怎样继承分割

其他 2019-03-24 00:1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没有遗嘱,由其父母,子女,配偶继承,如果子女已经去世的,子女的份额由子女的子女继承,具体份额就是子女应继承份额。也就是说舅舅、2个女儿的孩子,三个人继承,如果不理解,可以带好材料面询律师。
  • 没有遗嘱,应当由你舅舅、你(代位你母亲)和你阿姨的子女(代位你阿姨)共同继承老人的遗产,原则均分。若还不清楚,可来电或预约咨询我们。
  • 你好,没有遗嘱,就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分,女儿早逝的话,那就其孩子代位继承;需协助,可以跟我联系。
  • 你有代位继承权。
  • 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指定的这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你好没有遗嘱的情况你舅舅、你(代位你母亲)和你阿姨的子女(代位你阿姨)共同继承老人的遗产,原则均分
  • 如未立遗嘱情况下,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早逝的,由外孙子女代位继承。
  • 没有遗嘱,由其父母,子女,配偶继承,如果子女已经去世的,由第三代代位继承.
  • 你好,老人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你舅舅、你,各继承二分之一分之一份额的财产。
  • 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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