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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地产公司拟定于2011年6月15日交房,后到9月15日发函告之交房,但没有两书,而且水电也没到位。 另外,物业费按照每平米两元,还收取装修服务费1000元左右,现在去看房,防盗门破损,窗子也是斜的。 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仲裁 2011-09-29 19: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毕长明律师解答: 1、由开发商承担质量保险责任; 2、两书没有,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 3、物业费应当由市物价部门的审批文件,否则,你有权拒绝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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