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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去年年底我在佛山买了套公寓总价31万,20年产权,然后免费使用12年。当时说是可以包租给酒店10年,每年每月2000元左右收租。当时首付了16万,现在需要按揭,那边销售人员给我说让我以个人名义进行消费贷,这样和我预期的不一样。而且我看我的签署的合同里面,包含装修款13.4万,这个购买之前那边没有告知我这个事情。当时我没有太在意,现在发现越来越不对劲,想让那边退款。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离婚 2019-02-22 17: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的情况和我们办理过的很多案件类似,可以点击我头像,进入我的个人网站,找到“只用使用权的公寓,你敢买吗?”案例参考,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我们团队
  • 若合同已经进行了约定,且你自己签署了合同,除非你能证明存在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否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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