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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三年没在一起了,孩子也是我一个人在抚养,这种情况下我不知道他的信用卡消费明细,我没花他的钱,又证明不了,申请离婚要帮他还吗,

离婚 2019-02-25 14: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所以只要丈夫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后妻子也应当分担债务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还有法律遗留问题欢迎来电或者来所免费咨询。
  • 不需要的,离婚只有以下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协商不成,你可起诉要求法院强制判决离婚。
  • 提供分居的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你好,提供分居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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