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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藏做电网基础。时间是2017年。8月初至11月尾底。在老板那里借支了生活费。并打了借支条子的。在算帐的时候。我们做的活跟以前说的不相符。增加了其他费用。所以老板不给算。我就到上面的老板去算。当时是把借支全部扣除。才给我的钱的。没有经过支钱给我的那个老板。现在这个人就拿借支条上法庭告我。说是借了他的钱没还。要我还给他。我该还他吗?还是咋办!

其他 2019-02-23 22: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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