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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机动车撞了,交警也已认定责任,我方次责,机动车主责,病人也已出院,后面该怎么理赔呢

其他 2019-03-09 09: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维权。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你好,按照伤残等级和责任计算赔偿
  • 计算损失,凭损失情况计算赔偿向对方(保险公司)要赔偿。
  • 若受伤较为严重,可向承办交警要求开具鉴定委托,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双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的,可起诉至法院。
  • 对方是在为诉讼做准备。你也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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