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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辞退,现在拿到手的工资比以前少了近两千块,以前合同到期公司也没有及时续签,现在都已经快3月份了才拿出合同来签,现在提出辞职能要求公司赔偿吗?是劳务派遣工,

其他 2019-02-27 14: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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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可以要求未签署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 单位在到期后一个月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方双倍工资。单位要求续签的工资标准低于之前的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并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本律师专业代理劳动案件,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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