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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唐山一家啤酒厂的员工,我们厂子欠一家纸箱厂12万元钱,我是仓库保管员,负责开收货单,收货上有我作为经办人的签名,纸箱厂因此将我作为第二被告人起诉了我,我一直以为是厂子的诉讼,与我无关,2016年宣判以后,我也没在意,今年1月份法院强制从我的银行账户划走了12万元钱,请问我现在能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把钱追回来,追回来的概率大吗?(找厂子几乎是不可能,厂子现在停厂放假,欠了一屁股债,一分钱都拿不出来)。

其他 2019-02-27 22: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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