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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4月买的房子,合同上2016年12月1日交房,结果2018年5月1号交的房,开发商说政府查环保去掉几个月不给违约金,合理吗?

其他 2019-03-09 17:3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 合理,不过可能不符合合同约定!
  • 购房违约金的计算  在开发商的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有的是预期90天内,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第一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第二违约金计算,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计算方法,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事项包括:  (1). 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 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 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 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 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 不合理的,建议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
  • 你好,不合理,建议及时起诉解决。
  • 现在我正代理着一个这样的案件!
  • 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一般情况下政府行政行为不能作为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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