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前几天有个顾客来我家店买的衣服是买一送一的衣服,买的是299的衣服送的是199元的衣服,结果过了两小时后顾客把衣服提回来说,我们欺骗了她,我们给她调换她不肯,就打了消费者协会的电话把我店投诉了,过了几天消协打来电话说让我们去解决,我们去了后就答应给顾客退钱了,就约到2月26号的晚上,用微信转给了299元钱,结果今天下午3点左右实场监督管理局人来我们店里询问了好长时间,最后给的结果是:我们店触犯了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想问一下这事应该怎么操作呢?

消费者维权 2019-11-27 07: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服的话,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 《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消法》对欺诈性损害行为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惩罚性赔偿金是指由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费。这对受害人来说具有充分弥补其损失的作用,对于侵害人来说具有惩戒功能。在我国《民法通则》等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没有关于惩罚 性赔偿的规定。《消法)所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对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 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 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 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 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 投诉的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  下列途径解决: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孝感市消费者委员会系统(以下简称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范围如下:  ⑴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消费者的九大权利”:  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⑵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⑶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⑷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⑸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⑹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⑺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⑻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⑼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 接受处罚 不服就复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