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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西安市户口妻子的户籍在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县级市的村镇,结婚7年一直和我生活,2018年底突然带儿子回老家,并在老家给孩子建立了学籍,为了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历程更好,我主张让孩子回西安市上小学,孩子户籍和我在一起,妻子坚持要孩子跟着她在她老家上学,因此我决定要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将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义务交给我来承担,可是我到西安市碑林区法院起诉时,法院却要求我到江西宜春当地去起诉,由于我母亲身患脑梗,场面身边离不开人,需要我照顾,我该如何起诉?法院会不会将孩子判给我?

离婚 2019-04-12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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