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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现所在门店关店了,安排我去其它门店我们不想去,我在本公司工作了4年多,这种情况能有补偿金吗?

其他 2019-03-01 10:3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签的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具体的工作地点?去新的门店有没有给您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您是否跟对方进行了协商呢?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建议您来电详谈,我会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 您好,请问您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呢?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调岗的,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与员工无法协商一致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具体的我们可能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够进行判断,您可以电话我告知详情,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方案。
  •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您的工作年限要求赔偿。 你可电话我说明你的案情,我会给你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是否签订合同
  • 你好,其他店在哪呢?如果是市外,那你们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建议来电说明具体情况。
  • 您好,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请您详细描述一下
  • 可以拒绝调岗,若单位据此开除你,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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