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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合伙开餐饮店,投入五万股金没有拟合同,只有一张股金收据,现在想退股,合伙人不同意,人可以走,钱不退,该怎么办?公司在盈利中,也没有分红过,合伙人一直拿赚的利润填补前期投资了,目前账上持平,股金还能要回来吗?该怎么做?求助

其他 2019-03-13 10:0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股金收据是可以作为您入股的证据的。您是可以主张退股的。已经有多久没分红了呢?您占的合伙份额多大呢?目前您的情况协商不太容易,可以起诉,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来电详谈。
  • 您好,您是可以退股的,对方不退钱给您,这个是不合理的。 您的股金收据是怎么约定的呢? 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您好,不退本金肯定是不合理的,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谈判,在这里回复恐怕不及时,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可以主张的,协商不成,及时诉讼处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你好!当然可以考虑起诉退伙。
  • 转让股份。
  • 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
    (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规定停业或关闭。例如,《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
    其二,规定吊销营业执照。例如,《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经限期仍逾期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 你好可以要求退股
  • 你好,如果资金还没有花出去,是可以主张退还的,既然盈利,你为什么还想退股呢?合伙人存在不诚信行为吗?公司营业进出账目清楚吗?如果这些不清楚,你是可以要求退股并返还出资的,建议你来电说明具体情况,这样我才能判断用什么方法更有利于达到你的诉求。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查看公司章程,根据章程中关于分红的规定要求合伙人给您应得的红利,也可以转让股份,详细情况欢迎您来电咨询
  • 您好,是否有入股协议呢,您可以把具体的合同发给我看一下,我了解详细的情况,才能解决您的问题,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您好,您投入了5万是吗,可以要求退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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