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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破产后负债几百万想创立一个新公司东山再起要我做他公司法人代表还有给我百分之九十的股份让我挂名大股东本人一分钱没出,或者只给我百分之十的股份本人也一分钱没出,那以上两种情况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和风险??

其他 2019-03-04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不承认不出资的挂名股东的,要成为公司股东必须具有相应的出资 额或认购相应的股份。你如果未出资,按正常来说是不可能成为 公司股东的,如果公司登记时将你姐姐登记为了股东,你必定具有相应的出资额,由于你实际未出资,则在这种情况下你已构成了虚假出资。如被人检举或被工商局发 现,你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追问】那他用我的身份证资料预约了工商转让股份,但我没去什么文件都没签过名,我还有什么法律责任要承担吗?
  • 您好,如果您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话,需要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
  • 您好,如果您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话,需要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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