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是这样的,我前些天租了一房子,在签合同时,我就跟房东说好租一个月,因为一个月后可能去别的城市了,房东也说好,然后就签了合同,签时我没注意看,后来我才看了,原来签的是一年,可能有些地方或者房东印的合同都是一年的吧。如果当初我看到就会当场提问,不过虽然没问,但我们说好先租一个月了。如果我没住满一年,只住几天十来天或一月走了算不算违约,如果房东同意也没要求赔偿什么,是不是就没事了。那如果房东追究起来,我该赔多少呢。是不是按合同里的赔,合同里第四条和第五条里好像有相关说明。第四条写的如下,乙方同意预交600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第五条写的如下,房屋租赁期为一年,从2019三月一日至2020三月一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600保证金。大概就是这样写的,不过房东并没有让我交保证金,这个房东感觉挺好的,话说回来也就是说即便我违约不对,对方也要追究情况下,按法律来,是不是只需要赔600,这600保证金就等于变相违约金吗?除了赔600,剩下十一月时间的房租我还需要付吗?如果半月一个月后我要终止合同,需要拿回房东手中的合同销毁吗?或者另立解约证明书,如果我没拿回合同,也没另立解约书,不管房东有没有要我赔偿违约金,就算没有,我看这房东人挺好的好商量,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一个月终止合同后,没有立解约书,也没拿回房东手中的合同,那就只有口头协议解约,那我就这样走了,以后没什么事就算了,如果几个月后遇到房东打电话向我索要剩下十一月房租又该如何,虽然还在合同日期,但我走了,房子随时也可以租给别人和别人签合同,我也不反对也不损害房东利益。但是世事难料可能我想太多了,要是遇到房东拿以前我们签约的合同说事,我该支付吗。还是说就算违约也只赔合同里的600保证金就行,剩下日期的房租没必要交?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面对呢,麻烦律师一一解答,谢谢

其他 2019-03-03 17: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