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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了,没有离婚证,没有法院判决书,孩子跟我(,男方也没有给过抚养费,断了联系,现在再婚,想把孩子的姓名改了(户口一直跟我在一起)现在联系不上男方,我可以单方面改姓名吗?孩子六岁

离婚 2019-04-11 12: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1年8月14日[81]法民字第11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涵》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变更,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对于单方面决定子女姓名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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