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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湖北远嫁安徽,有5岁男孩,一直是我在带,离婚孩子能给我吗

离婚 2019-04-04 06:4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若不能协商,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生活环境、工作条件、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龄等综合情况来判决。另外孩子5岁,且你带的比较多,可能会倾向于你。 同时请问你已经想好要离婚了吗?因为什么原因呢? 建议委托律师草拟离婚协议书,帮你更好的争取孩子后孩子所需的抚养费及财产。 如果方便的话你可以来电,这样交流更方便。咨询都是免费的,希望能够帮到你。
  • 您好,请问您是什么原因决定离婚了?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处理。关于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倾向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也可以按照您的要求争夺或放弃抚养权,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请问您是否有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的争议呢?具体的我们可能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够进行判断,您可以电话我告知详情,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方案。
  • 您好,这个是可以争取的。2-10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是平等争夺抚养权的,法官会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日后成长环境、男女方各自的经济状况、家庭状况等因素考虑。孩子一直是由您带大的,您争取的可能性大。 很多细节我不清楚, 你可以电联我,这样交流更清楚方便。
  • 您好,法官会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日后成长环境、男女方各自的经济状况、家庭状况等因素考虑,孩子一直由谁照顾长大的呢?您现在居住在哪里呢?婚姻涉及隐私,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您好,5岁的孩子一直由您照顾生活起居,如果起诉离婚的话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面比较有利,具体情况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 双方可以约定抚养权。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您好,一般孩子判给您的可能性比较大。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您可以和您的配偶协议离婚,在协议中约定由谁来抚养孩子;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您更详细的说明一下,详情欢迎您来电咨询
  • 您好,这个是可以争夺抚养权的,因为您一直在照顾小孩,所以,在抚养权的争夺上,对您比较有利,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这样能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你好,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一直由你带,判给你的概率大,但是还要考虑双方经济水平问题,不知道你这是什么情况,还有,你们协商过离婚吗?男方同意离婚吗?除了孩子,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纠纷?建议来电说明具体情况,这样我才能为你提供更具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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