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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下午下班时,在一个菜市场门口和一个50岁女士发生交通事故,详细情况如下: 我爱人要去菜市场的时候骑自行车,有逆行情况,当时路上也有其他行人车辆。对方横穿马路,没有走人行道,当时自行车从对方旁边经过,至于如何碰撞的,现在我爱人说本人没有任何碰撞感觉,自行车出去大约3-4米后听到有声音下车,看到对方坐在地上,就过去扶,但对方就说使我们撞人,当时我们就给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交了2500元。 对方的情况是,经过检查,脚面骨骨折,病人已经出院,现在要求赔偿1万元。 其实,对于这件事,我们一直很疑惑,从常理讲,一个女同志骑自行车从另个人脚面骨压过去,按照我的看法,起码要有非常明显的抖动甚至摔倒;而且,更加疑惑的是,在哪种情况下才能压到脚面骨?我做了模拟,除非腿专门伸出来很长,否则真的很难能够压到那里。 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我到底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0-01 06: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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