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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9年初看中一套商品房,首付已付合同已签,银行贷款合同已签,购房时开发商说按揭可以代办收费150元(我只提供一张空银行卡就可以了)今天开发商来电说贷款没有批下来,这个怎么办

银行 2019-05-22 0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现行按揭中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所涉各方主体主要包括银行、开发商、购房人(亦即借款申请人)、保险公司四方。上述主体在从按揭贷款中包括了商品房买卖、借款、抵押、保证等一系列民事法律行为。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为:
    1、银行与购房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或商业)抵押贷款,银行则根据申请人的身份情况、资信状况确定同意借款的年限及成数,双方同时签署借款合同。因此,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系借贷关系,银行为出借人,购房人为借款人。
    2、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关系。
    购房人欲以按揭的形式购买房屋,首先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特定的房屋,并在付款方式中约定以银行按揭的方式付款。显然,借款申请人同时也就是购房人,其与开发商之间系房屋买卖关系,开发商为出卖人,购房人系买受人。
  • 需要的材料材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即合同)或者房产证。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学历证明(少数银行需要,如农行)
  • 房屋买卖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举个例子,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一定时间,在房产证没办下来前,商品房的购买者因种原因想出售房产的情况很多。
    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由于还未取得房产证,严格讲还未取得产权,是无法给新的购买者办理房产过户的。
    所以,实践中可能因买方或卖方的原因,甚至因为政策变化的原因发生各种风险,发生争议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要谨慎决定。
  • 你好,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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