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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险,我全责,垫付所有医药费后,伤者出院一直不来结案,怎么办

其他 2019-03-15 19: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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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你方全责应当承担对方的全部损失,如果你方车辆有保险公司,则您可以首先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足的,剩余部分应由你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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