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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0年我与一朋友合作了一个项目,项目合同是朋友公司与甲方签订的,朋友本人是该公司法人代表。合作前,朋友说他不出面,负责提供部分资金,我方全面负责管理,所得利润各一半,但这只是双方口头说的,没有任何文字协议性的东西。项目于2010年底就结束了,在运作过程中,对方只拿了12万元,其他几十万周转资金和每月工资都是我出的。但是年底该对账时,朋友说账未结,既没和我方对账,也没给我拿一分钱,更没拿一分钱出来发工资。见工人要钱过年,没办法,我又个人筹借了10万发给工人先过年,事后还欠发25万多元工资。年后,甲方将全部工程款付清了并打到了朋友账户上。这时,我方要求对方先付清工资,对方只给了我方10万,我马上将这钱发给了工人。但是谁都知道结账了,不结清工资,工人肯定不干,于是就有人闹到我这来了,我给他们解释,他们不听,说:干活的时候,是我找他们来的,不管谁是法人代表,他们只找我,还说某某时间内如果不结清工资,就要扣押我的设备和车子。律师,我现在被逼的想不出办法了,也没法子拿出钱,我想工人如果打官司,他们肯定先告我,您说法院或劳动局会判我拿钱吗?还是判对方拿这钱?谢谢!

其他 2011-09-30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最好要想办法收集到项目双方合作的证据,这样双方权利责任就清楚了。如果你方是公司,工人与你方、也就是你公司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应由你公司承担。如果是你方个人,恐怕你要承担责任了。
  • 你好,工人是与你们公司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或是劳务关系,并非是跟你个人,最终承担责任的是公司,所以工人告你是不合适的,当然如果把你跟公司全部作为被告倒是可以的,到时候由公司承担就行了。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细节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 简单点说,你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不是个体户,所以一切责任由公司承担。工人们应该无法直接告你,因为这样主体不对,即使你是以个人名义打的欠条,只要证明是公司欠下的工资,那样你个人不用承担什么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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