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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50岁,我先生因为有精神病,我想离婚,怎么办理?监护人是我。

离婚 2019-03-06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需要证明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时,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可能需要经过二次对你起诉离婚才能把婚离掉。如果都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男方有精神疾病,因为涉及到离婚,你虽是监护人,也可以起诉离婚,男方的监护人可以由其父母代理出庭应诉。
  • 您好,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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