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年前(腊月26)从外地回来在高速上被后车追尾了,报警后交警定责对方全责,拿到定责书后交警让我们双方留了联系方式之后就各走各的了,现在我车已经修好了,可是对方只购买了交强险,我车在4S店维修,花了几千块,他那个保险根本不够赔的,我给对方打电话对方不接,信息也不回,最后干脆把我微信也拉黑了,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9-03-09 21: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所有的损失
  •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你,你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 你好:先有交警处事故认定书
  • 你好,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所有的损失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固定证据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