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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据专员,上班三天,还加班2个半小时,第三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通知我不用去了,说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三天内做了很多事情,做质检明细,首咨回访,因为没有做过要一边做一边学习,公司要给员工做勤奋卡,我自己统计名单,数量把卡片一张张写好,每个组员统计好分好,名单打出来给领导,领导当时说我的表做的不是很精细,我还回复领导说我这边再精细一下,留档,问要不要重新给她一份,她说不用了!晚上下班时间到了我就跟同事说我工作完成了,就下班了?!结果还没到家就被通知不用去了!还说不给工资,面试的时候也没有说三天后不合适不给工资啊!再说我虽然是刚工作三天,但是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了工作要求!这样不给工资合理吗?

其他 2019-03-07 13: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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