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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位农民工,我是66年的初中毕业一直在打工到去年,没有一家老板给员工买社保。我是在2014年元月出台的新政策对于没有写活同的农民工可以买社保,我现在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5吗?中央有文件吗?

其他 2019-06-03 18: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农民工购买社保分三种情况:   1、如果是农村户口而且在所工作的城市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建议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需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及城镇居民带上户口簿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到自已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社区办理参保手续,要求整户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所实施的一项保障制度,实行村民筹一点、集体贴一点、政府补一点的集资办法,本着互助共济的原则,共同承担疾病风险,为生病群众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缴费情况全国各地不一,重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年10元便可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生病后每年可获一次性大病补贴,多则10000元,少则4000元。   2、如果是城市户口,但是工作地与户籍地不统一,且在工作的城市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建议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   2011年社保法就要正式实施,规定逐步可以省内统筹逐渐到全国统筹。为稳妥考虑,还是在户口所在地交养老险为佳。   3、如果是本城市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可以自行缴纳社保。
  •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用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如果企业不签订合同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请他们帮助督促企业为你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举报后,有权到有关企业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属实,应该对不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做出处罚。
      社会保险金是劳动者的“活命钱”,可以让他们在年老、失业、生育、由于工伤而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
  • 1、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这个是没有的
  • 你好,询问一下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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