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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六岁,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判给谁?

离婚 2019-03-08 1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您的孩子已经六岁,已过哺乳期,离婚时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具体情况以及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判决孩子抚养问题主要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
  • 法院根据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定
  • 得看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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