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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通过别人介绍结婚了,在1999年结的婚,结婚后没领结婚证,因为我是外地人没把户口开过来,所以没领结婚证,后来他们花钱给我买了一个当地户口,我们结婚二十年了,在这二十年里至少有七八年没靠他养着我了,这七八年里头我没花过他一分钱没穿他一件衣服,我们现在有三四年没在一起了,感情不和,现在没有感情了,他提出要跟我离婚,我们俩人孩子,一儿一女,女儿有残疾他现在要把女儿叫我带走,然后就是净身出户,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呀

离婚 2019-11-24 22: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能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有争议的,可到法院诉讼处理。
    经法院确认双方属于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的同居关系的,可根据民法通则(明日将为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即除去双方能举证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应均分。
    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及孩子的成长需要等综合情况确定。孩子处于哺乳期的,应由其母亲抚养。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为总得原则。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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