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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公司属于加盟机构,因为老板跑路了。总部把公司接手转为直营店,老板跑路之前我已经请假回老家,年后回来上班。总部说我是跟之前的老板请假的,总部没有收到我的请假,但是我在走之前有写请假条给总部申请请假。当我是无故旷工处理,现在春节的带薪假期不给发工资。公司春节是2月4日到2月14日为春节假期,我是2月1日开始请假,2月16日上班。现在结算工资只给我按照14天算工资,请问这样算工资是合理的吗?2月应该按怎样的结算工资方式?

其他 2019-03-08 14: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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