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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没离婚,还没移户口,分居三年了,跟另一个男人生了小孩,现在前夫不肯办离婚,我能把孩子这个孩子上我的户口吗?前夫有权利叫现在的男人赔偿吗

离婚 2019-04-06 18: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报户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根据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您好!您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由于您是过错方,可能要给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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