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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邻里有了矛盾,其带人暗跟踪对方,并且破坏对方一切公民应享受的权力。己造成对方没有人身自由和精神自由(电话被监控),对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21 06: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及时报警处理

  •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可以举证起诉要求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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