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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凭合同里合同费用未缴清,签订时间没到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搬离。这种情况下,乙方还要付清剩余的费用吗

其他 2019-03-20 14:4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下您是无需继续缴纳余款的,此外您可以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有疑问,您可以电话我说明具体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咨询免|费。
  • 您好,请问合同具体是怎样约定的?是什么费用未交清呢?合同还没有签订的话,您可以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具体事宜您可以直接来电与我详谈,我将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您的合同是怎样规定的,可以把合同发来我给您看看,一般情况下,您搬离了是不需要付剩余的费用了,希望可以帮到你,欢迎来到免费咨询。
  • 您好,不需要支付剩余费用,同时可以向甲方主张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把合同发我看下或者直接来电说明详细情况,以便及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 租赁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 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即可,有需要可拨打电话免费咨询。
  • 你好需要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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