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三甲医院的备案制护士,2018年八月份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有附加协议,医院护理专项培训服务期五年,少干一年赔一万。试用期是一年,现在干了八个月,因为受不了生活不规律,工作很累,这个月打算离职转行,咨询医院人事处,说是需要交四万多服务期违约金。这八个月里,除去岗前培训,平常科里有自己的培训,每个月护理部也有组织培训,一般是请各个科室护士长之类讲课,请问这种培训算专项培训吗?目前我手上没有合同,去找人事处查看也不让拍照,只给看了一眼那个合同附加条款,人事处的人说现在走就要赔钱。

其他 2019-03-12 16: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屯昌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