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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方全责,我方司机现在刚把腰椎的固定钢板取掉。对方我们一直没有联系过,都是保险公司联系的,说对方不好说话,从事故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保险公司叫我们去联系,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9-03-12 17: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不懂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具体欢迎电话联系面谈咨询。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该同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日常交通中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首先应该保护好现场并向交警部门报警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之后应通过手机拍照等方式来固定现场(包括事故发生后双方车辆所处的的道路二车的相对位置二车的受损位置等现场情况)。之后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双方同时到当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由交警部门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认定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而如果对责任有争议的在固定好证据后应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待交警出警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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