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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底,男友说跟人合伙开公司向我借了4万多块钱。说东莞有个水果铺子,转出去就还我了。08年初,铺子没转出去,我让他补了张欠条,欠条上他写明如果什么时候还不了钱拿房产证作为抵压。后来没有还钱也没有拿房产证作为抵压,他又说跟合伙人退股,要到年底才能拿到钱,我也没有逼他。他利用我的资料申请了信用卡(我知道)。但是他瞒着我刷了4500的现金。因为他的种种借口,我透支了银行的钱借给他。在年初至年尾期间银行催要帐的电话一直是他接,他跟他们说钱是他花的,由他还。他跟我说还了9000块钱。但是今年年初时候,他说银行派人来了,要交2万的罚款,要补上欠款。迫于无奈,我把银行的帐补上了。他说他会还给我。他偷拿了我的银行卡取了1500元。我没有报案。他又以找律师追要注册资金,给律师费,请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吃饭等借口,找我拿了几千块钱。这期间因为欠款增多,所以让他重新补办了一张欠条。他一直说打电话找律师以及税务局的人讨要欠款。他还说找他妈妈拿了一万块钱,带我去医院做人流手术。他给过我一次卡,让我自己去银行取钱。但是密码错的,他一直坚称密码没错。4月30日,拿几件衣服,消失了。那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其他 2009-05-27 15: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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