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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如果夫妻婚后买房,但是钱款由男方父母出,走男方父母的银行卡,房产写男方名字,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如果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用什么方法可以规避,变成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

离婚 2019-03-24 17: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单方的赠与。您对此有担心可以和父母配偶订立一份协议。
  • 父母全资购买,登记己方子女个人名下,属其子女个人财产。
  • 婚后买房若赠与自己子女应当明确约定。
  • 你好!不清楚你需要得到什么帮助,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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