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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原岗位部门调整。而单位以亲属回避为由(公司制度中并明确规定),拒绝当事人应聘职业规划可能相关的内部部门。回复说,不涉及亲属回避的唯一的方式是降薪调岗。请问:该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法律保护或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聘请律师?如何收费?

仲裁 2019-03-13 19:3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这一条是基于“以岗位调整合法为前提,岗变薪变”的原则。此处的“不胜任工作”包括身体原因和工作能力原因两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以上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得到相应地调整。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按照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 这条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存在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的程序,比如经过民主程序,除此以外,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其次,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
  • 您好,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可委托律师提起劳 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我所专注刑事案件,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人事方向的律所。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和律师沟通解决
  •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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