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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I7年8月份的交通事故,我是司机与对方电动车发生碰擦事故,交警认定主次责。我是机动一方为主责,对方为次责。对方住院看病费用是我个人垫付43941元,共分为两次手术,前期给对方30000元,于次年二次手术给对方15000元。对方出院还剩于1051元给我。出院不久我与对方孩子找保险公司报费用。保险公司核算大约极不到50000元,除掉我前期垫付的费用,还应付对方不到6000于元。对方嫌少,要起诉保险公司。但是过了半年多,对方也不起诉。我跟对方联系说没时间,就一直耗着。我应该怎么办。我该起诉对方还是保险公司

其他 2019-03-15 1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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