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保安人员守护武钢大冶铁矿森林复垦基地,基地里有矿石。我在2月8日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与非法盗挖矿人员发生争执并威胁说报复我,在本月2月27日上午7点30分下班坐公司小车回家,公司小车开到我住所楼下离开,我下车刚刚走到第一楼门栋从背后冲出来五人手持铁棍对我全身一阵猛打将我打倒在地,他们打完后坐停在路边的小车扬长而去。(后经公安调出录像显示打我那伙人坐车一直跟我而来的),我倒在地上拿出手机打电话叫刚刚离开的司机回来,司机来后将把我送进黄石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经治疗头颅骨折,肋骨折断两根,脾脏破裂摘除手术。后经司法伤情鉴定为重伤,伤残鉴定八级。我向单位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他们说如果我在工作中履行职责受打击报复要有公安部门出示证明,在九月份案件已破实属我在工作中履行职责打击报复,这算工伤吗?如果单位不给我办申请工伤认定我找那部门解决。谢谢?

其他 2011-10-07 21: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